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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神的十誡
關於十誡,它有一個非常特別的地方,就是它是 神親自用 祂的指頭寫的!

- 申命記9章
- 我上了山,要領受兩塊石版,就是 耶和華與你們立約的版。那時我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,沒有喫飯,也沒有喝水。
- 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交給我,是 神用指頭寫的!版上所寫的是照 耶和華在大會的日子,在山上,從火中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。
- 過了四十晝夜, 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,就是約版,交給我。
聖經的書卷或 神其他的啟示都是透過 聖靈感動人寫下來的,所以 神親自用 祂的指頭寫的十誡是非常特別的。 神的十誡是記載於聖經舊約「出埃及記20 章 3-17節」和「申命記5章7-21節」。此外,關於十誡,以下三處經文請禱告 主領受!
- 傳道書12章
- 這些事都已聽見了!總意就是敬畏 神,謹守 祂的誡命,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!(或作這是眾人的本分!)
- 因為人所作的事,連一切隱藏的事,無論是善是惡, 神都必審問!
- 約翰一書3章
- 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!違背律法就是罪!
- 你們知道 主曾顯現,是要除掉人的罪!在 祂並沒有罪!
- 凡住在 祂裡面的,就不犯罪!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見 祂,也未曾認識 祂!
- 小子們哪,不要被人誘惑,行義的才是義人,正如 主是義的一樣!
- 犯罪的是屬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! 神的 兒子顯現出來,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!
- 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,因 神的道(原文作種)存在他心裡;他也不能犯罪,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!
- 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,誰是魔鬼的兒女!凡不行義的,就不屬 神!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!
- 約翰一書5章
- 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,這就是愛 祂了!並且 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!
您有盡您所當盡的本分嗎?您有犯罪嗎?您愛 神嗎?您若行義,遵守並行出 神的十誡的話,剛才三個問題的答案都是是的。所以聖經中關於 神的十誡的經文就是叫我們知道我們是違背律法犯罪的罪人,要向 主耶穌基督痛悔認罪!此外還要去改,去行出 神的十誡!阿門。
- 雅各書1章
- 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,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,
- 看見,走後,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。
- 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,並且時常如此,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,乃是實在行出來,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!

以下是一些關於 神的十誡的資料,請詳細察看,我們實在行出這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時候,就在我們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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